根据内地学者的研究发现,1980年国家离婚率约为4.75%,到1997年离婚率13%;而2003年离婚率约为21%。2004年,全国共有160多万对夫妻离婚,离婚水准已超过邻国日本和韩国,与新加坡同属亚洲离婚率较高的国家。全国各地,北京离婚率占首位,北京有439.8万户家庭,2002年离婚总数为38,756对,而2004年离婚约有42,000对,离婚个案正逐年上升。2006年1月至8月,上海办理离婚手续夫妇有24,152对,较2005年增长19.6%。
有报道指出1980年后出生的独生子女,成为内地离婚率最高族群;由于成长阶段中此族群受过度重视,自我中心较强,只想接受别人的爱,却不肯主动付出爱;造成了婚后生活与期望不符。当婚姻生活中有小争执或冲突,不能包容与复和,不幸地以离婚作为解决途径。
另一影响健康婚姻的因素,就是「不负责任」的性观念带来的恶果。据《2006年中国城市居民时尚指数报告》显示,多个城市反映不少人对一夜情、婚外情、多性伴侣等认同,甚至乐于一试。倘若社会内更多人士选取「性爱」却不要「家庭」,接受同居或「丁克家庭」(结婚后不生小孩),长远而言,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正因为坚实的婚姻,朝向建立健康的家庭,为下一代提供安全而可信任的成长空间,对建构稳定的社会起著重要作用。从消极角度而言,健康家庭能减少「社会成本」(如离婚而导致单亲、或要领受综援、或法律诉讼、争取子女抚养权等),却是宝贵无形的「社会资本」。从整体政府的运作,不少资源运用却倾斜于「赏恶罚善」,就是那些健康的婚姻或家庭,得不著社会的认可与奖励;反而那些出现问题的婚姻或家庭,得到更多关注与资源。
笔者绝非歧视那些婚姻失败或离婚人士,每一位的际遇是值得同情的;但从社会整体发展而言,我们必须重申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结合的婚姻是健康的形态,而有子女的家庭是社会所期盼的。「丁克家庭」或同居式关系,在社会内仍会存在;然而政府部门、非政府机构与宗教团体等,可达致对婚姻与家庭的共识,重塑正确健康的价值。正因为婚姻与家庭价值的失落,国人根本无从判断好坏,每个人只从利益角度看待婚姻与家庭,形成了「功能式关系」,一旦失掉了功效,关系就告瓦解。婚姻与家庭,却不只是夫妻俩的「私事」,还有其「公众性」,影响著整体社会的稳定发展。当越多儿童在问题或家暴阴影底下成长,其实,整个社会要为此而付出昂贵的社会成本。婚姻与家庭价值重建,是我们要关注及讨论的重要课题!
胡志伟 牧师(文汇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