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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家庭暴力伤透心。一般是以男性殴打女性居多,这种男性一般存有大男子主义和强权主义,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和夫权思想在这类人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当女方不堪殴打时,便会起诉离婚。因这种原因发生的案件一般在农村较多,但不排除在个别城市知识分子家庭当中也存在这种现象。
二是再婚以后感情浅。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有一方或双方系再婚,再婚一方一般有感情受伤史,急于重新结婚寻找慰藉,然而婚姻并不是个蜜糖罐,人的性格都有不完美的地方,新的伴侣或许在某些方面或多个方面还不如前者。当比较成为习惯甚至跟配偶当前提起时,对方也会感情上受到伤害。久而久之,再次离婚便会重新提到日程。
三是离家出走人不见。这种情况发生在农村较多。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后,有一方便回娘家或离家出走逃避矛盾,长时间不回家,导致矛盾更加恶化,感情破裂,从而导致离婚。
四是一方有病姻缘散。这种情况下一般有一方身患疾病,久治不愈,或经济负担过重,另一方不堪忍受,从而提起离婚。这种情况下离婚的夫妻一般感情基础就不牢固。
五是性格不合难共处。此种情况下双方在性格上确实难以共处,平时吵闹冲突不断,双方筋疲力尽,在一起生活如同受罪,离婚也就成为必然。
六是房事不调致分手。性生活和谐与否是夫妻间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在我国,并不是每对夫妻的房事都是和谐的,有些甚至极度不和谐,比如有一方性冷淡,另一方又很热情,时间久了,也会导致感情的破裂。
七是一方懒惰没法过。这种情况在离婚案件中也司空见惯,一般以男性懒惰居多,懒惰极致者达到“倒了油瓶不扶”的境界,家务活全摊在了一个人身上,如果再“配合”有酗酒、赌博等恶习,许多女性便会考虑离婚。
八是经济问题生裂痕。经济问题确实是家庭中容易产生矛盾的一个问题,有的为孝敬双方父母的不平均而闹纠纷,有的为了一方私设小金库而产生矛盾,还有的因为经济拮据而争吵不断。久而久之,当矛盾冲突到一定程度,就会有一方提出离婚。
九是换亲转亲不牢固。这种情况在农村中较为常见,换亲主要是姐或妹为了兄或弟找对象而嫁给对方,因为相反的原因而换亲的情况也有。转亲则是三家以上家庭的子女为解决找对象困难而联姻。这种婚姻纯粹以找对象为目的,夫妻之间感情基础较差。当换亲或转亲其中一对夫妻离婚时,其他的家庭也会因之产生动荡,甚至导致离婚。
十是作风问题伤感情。因此种原因与前述宏观原因的第二方面相重合,在此不详加叙述。
当然这只是离婚原因的一部分,还有其他的原因零零总总,难以一言蔽之。比如还有的婚姻结婚前一方以另一方能为实现一定目的为前提,比如调动、升迁等,一旦达到目的,便过河拆桥,提起离婚。还有的离婚案件是多种原因的竞合。离婚后虽然是自由了,但组建一个家庭毕竟不容易,拆散一个家庭的影响更是波及甚广。对于一些感情确实破裂的婚姻没有凑合的必要,但相当多的家庭还有挽救的价值。起码来说,让大家了解了这些离婚的原因,还可以让我们自警自醒,经营呵护好自己的家庭,免蹈离婚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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