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国债务人索赔的纠纷往往使国内的债权人陷入困境。债务人如果在国外,对于国内债权人来说,选择在国内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费用低,而且获得法院的有利判决的可能性大,但是,如果外国债务人不主动履行法院的判决,国内债权人就面临着中国法院的判决需要得到外国法院的承认和执行。实际上,中国与很多国家没有司法协助的条约,也没有相互协助的惯例。这样国内债权人申请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的判决很可能面临的结果是:外国法院再对案件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重新审理,甚至比直接在国外诉讼还要复杂。如果外国债务人是在美国和英国这样的国家,国内债权人就可能会遭遇上述的结果。但是如果国内债权人选择直接到外国法院诉讼,又会面临着费用高昂和证据需要履行烦琐的手续的局面。因此,国内债权人在涉外诉讼时面临着两难境地。
但对于那些与中国经常有贸易往来的国家的债务人,国内债权人应该考虑在国内提起诉讼,将来要求法院适用限制外国人离境的措施解决索赔问题。
一、被限制离境的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外国人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不准出境:……(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外国人不仅指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自然人,也应包括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在中国的业务代表人或业务经办人。这是因为公司企业的民事行为是通过他们的行为表现的,对于那些在中国内地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外国企业或组织,只能通过限制其法定代表人或在中国的业务代表人、经办人出境的方法实现查清事实、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目的。1《第二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93条将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的人明确为“……是未了结案件中的当事人或者作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文中所述的被限制离境的外国债务人就是指这些人。如果将未了结民事案件的外国人仅限于作为案件当事人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就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对法人本身无法采取限制离境的措施。
二、对于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外国人限制离境的程序。
如果国内债权人对外国债务人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直到判决执行完毕之前的这段时间,只要外国债务人来到中国,国内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其离境。关于限制外国人离境的实践操作问题,各个法院都是在实践中摸索。现有的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公安部《关于实行对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制度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及其他的规定。
法院对于限制外国人离境的申请通常很谨慎,这涉及到国家关系的问题,有政治因素的考虑,经常会有外国人所属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出面干涉,这就使受理法院更加有顾虑。实践中,法院的做法通常是:
1、 如果国内债权人在诉讼前申请限制外国人出境,法院是不会批准的,因为这不符合限制外国人离境的法律规定,毕竟限制外国人离境的性质不是诉前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的方式。因此,国内债权人如果得知外国债务人将到中国或者已经入境,最好尽早起诉到法院,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在收到诉状7日内立案。这样国内债权人就可以申请采取限制外国债务人离境的措施了。
2、 如果国内债权人在立案后,法院判决生效前申请限制外国被告离境,法院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限制外国人离境的,会参照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规定,让申请人提供担保,虽然这不是强制性规定,但为了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法院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提供担保以后,法院可以向外国债务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限制其离境,并令其提供相应的担保,在外国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前,应当扣留其护照,并发给其扣留护照证明。法院作出限制外国人离境的决定同时应通报公安机关。但是在有些情况下,法院既无法扣留外国债务人护照,外国债务人也没有提供担保,而且外国债务人有可能随时离境的,法院也可以在边防检查站阻止其出境,这时法院应填写《口岸阻止人员出境通知书》。对持有外国护照的当事人实施扣留护照、限制出境等措施后,必须在48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人民法院,同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通报。决定限制出境时,扣照后,必要时可以通知外国使、领馆该外方当事人护照已被法院扣留,防止被扣留护照人到使、领馆以护照遗失为由申请补办护照出境,造成强制措施落空。2申请对外国债务人采取限制离境措施还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国内债权人应尽量了解外国债务人可能会从哪个口岸离境,并及时与法院和边检沟通,否则也可能会造成限制离境的落空,因为限制离境的通告不同于刑事案件的通缉令,对外国债务人的控制程度没有通缉令那么严格,国内债权人只通知一个口岸的边检限制某外国债务人离境(以为各口岸全国联网,通知一个口岸的边检即可高枕无忧),往往不能阻止外国债务人在中国的其他口岸离境。实践中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3、 如果国内债权人凭借生效的法院判决进入申请法院执行阶段,这时候如果申请法院限制外国债务人离境,就无需提供担保,法院也无需详细审查申请人证明权益受损的证据等,只要外国债务人是适格的可以被限制离境的外国人即可。国内债权人在获得生效的法院判决以后,最好申请法院执行判决,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在国内而且在国内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中止执行。如果国内债权人发现国外债务人在国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国外债务人在国内,就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必要时申请法院限制国外债务人离境。
三、国内债权人申请法院限制外国债务人离境的注意事项
1、 国内债权人要注意限制离境申请的时间问题。只有在立案后才可申请限制外国人离境。很多案件情况紧急,外国债务人可能随时离境,给债权人造成重大损失,而且法院采取谨慎的态度更可能会错失良机。两个日本男子在大连打人的纠纷就是这样的结果,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打人的日本人及时离境,没有得到法律的惩罚。所以,国内债权人不仅要自己注意申请限制离境的时间问题,也要提醒主管的法官操作时注意不要给外国债权人离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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