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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三届青年律师论坛群英聚会
作者:编辑 文章来源:深圳婚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6 23:59:33         ★★★


在美丽的山城重庆,第三届青年律师论坛胜利召开


全国青年律师代表会议,前排正中为刘桂明主编,其右侧为陈元珍律师




刘桂明主编和陈元珍律师亲切交谈并合影留念

第三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重庆宣言

    百年梦想,中国法治之路风风雨雨,坎坎坷坷;十年情怀,中国律师之路一路探索,一路前行。

  公元一九○六年,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首立律师制度,开中国律师事业之先河。公元一九九六年,《中国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成就新中国第一部律师法典。公元二○○六年,数百青年律师聚首歌乐山下,抚剑激扬文字,扬眉指点江山;恣肆青年律师之风采,潇洒意气才俊之性情;感喟中国律师百年风雨,展望法治图景辉煌未来。

  这是一个叩响法治之门的百年。法治之路逶迤,去去千里。一百年来,无数律师为中华之法治理想壹志不迁,执著前行。一些人做了,已英名垂史;一些人做了,却默默无闻。我们向上溯至公元一九○六年所有为中国律师事业做出贡献、为中国民主法治做出贡献的有名和无名人士致敬。

  这是一个中国律师精神初成的十年。《律师法》颁布十年以来,律师事业蔚为大观。律师在职业主义与商业主义的冲撞中慷慨自省,自我意识崛起,职业精神玉成,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步的重要力量。我们向上溯至公元一九九六年为塑造中国律师不群性格而身体力行的所有律师致敬。

  这是一个要求社会和谐、科学发展的时代;这是一个承前启后的时代;这是一个有谷可啸,有渊能腾的时代;这是一个青年律师注定大有所为的时代。不有佳作,何伸雅怀?不有所为,何乐壮志?于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于天下法治,律师安能侧身西望?我们以后生赤子之心抒言建议,探本、探源,惟愿探骊得珠;我们以“未来有我”之志激浊扬清,求新、求进,不惮求全责备。我们以成就民主法治之浩荡,树立公平正义于人心为志,愿以微躯祛除人间不谐,匡扶乾坤正气。百折不坠青云之志,逸豫不夺书剑豪情。不放乎一己之私,不忘乎天下之治。一人荣,非一人之荣,一人耻,非一人之耻。此青年律师之历史使命也。历史将向所有用力当世,无悔其后的青年律师致敬。

  未来泱泱之法治中国,有赖今日翼翼之少年有为。今日造就灿然未来。
今日佼佼之青年律师,必成未来昭昭之行业领袖。未来引领卓然今日。

  今日从我们做起,每一个行动将成就法治明天;明天从今天开始,每一个思想将引领法治未来;未来从现在起步,每一个使命都将实现法治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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