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网婚”或许就是21世纪这个虚拟时代来临的标志。面对这些虚拟的婚姻,当事人自得其乐,却使他们的现实婚姻产生危机。
“网婚”成为网络时代公民道德与法制建设面临的一个新动向、新课题。
针对这一现象,我们采访了中国律师网驻深圳地区事务代表陈元珍律师,听听她的看法。
陈元珍律师观点: “网婚”问题,更多的还是道德问题。如果当事人聘请律师办理针对“网婚”引起的离婚诉讼,从律师受案范围来看,可以受理。可以以“其他原因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形进行代理。 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所以,“网婚”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陈律师最后提醒: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每位家庭成员都有忠诚义务。所以,应当努力维护和谐的家庭关系。同时,对于“网婚”,不但要进行道德谴责,还需制定相关法律加以约束。
背景资料:
哈尔滨市民刘先生在妻子于网上另“嫁”他人之后发出一声叹息:“网络在不知不觉中拆散了我的家庭。”因为这件事,刘先生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两人决定离婚。
无独有偶,家住成都的李女士来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她对律师说,丈夫的行为已经背叛了家庭,她要状告老公!“我和丈夫结婚已经10多年,娃娃都读六年级了,可他最近却在网上和另外一个女人‘结婚生子'了。”据李女士倾诉,丈夫“网婚”后,一向和睦的家庭就动荡不安起来了,从此,夫妻二人从争吵上升到武斗,伤心欲绝的李女士一气之下要与丈夫离婚,并要告丈夫重婚。可是,李女士丈夫的行为真的属于重婚吗?
所谓“网婚”,就是男女双方在网上发喜帖、办喜宴、拜天地、闹洞房,在网上“结婚”,在一个虚拟的图文环境中,体验男欢女爱的婚姻生活。操持家务、挣钱养家,过“小日子”,甚至虚拟“生儿育女”。
■支持者:“网婚”乃虚拟的精神世界,不过是排解压力罢了,不必太认真
■反对者:“网婚”是对现实婚姻的背叛,“精神外遇”比肉体出轨更可怕
有数据显示,我国已有十多万人在网上“结为夫妻”。
目前,很多家网站都为网民提供了网上“结婚”的服务,许多网站还可以颁发“结婚证”。新婚的“夫妻”还可以在网上举行婚礼。“新人”中,有白发苍苍的老人,也有尚未成年的学生。
一场“婚姻游戏”而已
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比较快,每个人的精神压力都很大。
有人认为,现实生活中,排解焦虑的方式可以有许多种,每个人都有自己缓解压力的办法。像 李 女士的丈夫选择网婚,其实,这也是缓解压力的方法之一。
相当一部分支持“网婚”者认为,既然李女士的丈夫的这种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李女士的丈夫也没有把“网婚”当真,没有真的和网上的“配偶”走到一起,也就是说,这件事并没有真的影响到李女士的家庭生活,那么,李女士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同丈夫较真儿。夫妻之间并不是毫无隐私,尤其在精神上,每个人在精神上都应该是独立的,每个人都要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精神空间。夫妻之间在精神上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并不是说不忠实于对方,而是让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能有自己完整的精神世界,而不是简单地合二为一。有些东西应该只属于自己,配偶也不例外。
还有“网婚”支持者说,“网婚”奠基于现实却又超越现实,或许正是这样才适当地平衡了活在物欲年代的人们的空虚和寞落,同时也更多地带来了生活与幻想、戏剧与现实的伦理冲突。与现实婚姻比起来,“网络婚姻”既无实质条件,也无法定程序,根本不是真正的婚姻,对那些抱着游戏心态的人,“网婚”不过是逢场作戏,以婚姻的神圣名义,演绎一段虚情假意的故事,它类似小孩子的“过家家”。
“精神外遇”比肉体出轨更可怕
更多的人是持反对意见。网络婚姻从本质上看,与“第三者”虽没有肉体关系,但精神很投入,他们在网上“结婚”、“生孩子”、过日子,犹如现实生活的复制,有的甚至迷恋对方已达到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程度,而且有过“精神外遇”的人群正在快速扩大,还有网民动了真情,想让“网婚”变成现实。这种“柏拉图式恋情”,尽管是现实情感生活的一种调节,但如果深入到对方或自己内心世界,就会对现实生活中的感情产生负面影响。
“网婚”虽是逢场作戏,但在网上,有的“一男娶多妻”,有的“一女嫁多夫”,甚至可以用多个网名与同一异性结为“夫妻”,长期的相互欺骗,势必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其做人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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