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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婚”到重“恋”,老人再婚观悄然改变
作者:段晓斌 文章来源:老年生活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0 11:37:13           ★★★


  恋爱不再打折扣

  “光形象好不行,见面必须要有来电的感觉。”74岁的王老先生。为了找到这种感觉,两年多来一直苦苦找寻另一半的他仍然将“爱情”放在再婚的第一位。

  记者从婚介公司了解到,过去老人再婚重物质,而现在更强调精神伴侣,从前一般从双方见面到结婚也就一两个月的时间,有的甚至都没见过几面,全由双方子女代劳,根本说不上“恋爱”。而如今,老人再婚前先谈上个一两年的恋爱十分正常。

  “我们经历了大半生,思想观念已成型不易改变,多处些日子对双方充分了解有好处,也让我们婚后感情更稳固。”经过一年的黄昏恋如今已经开始享受甜蜜生活的李老先生谈起自己的再婚体会。

  “走婚一族”有不少

  “只要两个人觉得合适能过一块去,登不登记都没有关系。”在相亲会上,记者采访到不少老年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走婚”在老人再婚中还颇有市场。

  冯老先生今年70岁,三年前在社区活动时认识了64岁的王女士,经过慎重考虑,两位老人主动选择了“走婚”。“我们的子女其实都很孝顺,但是说实话,我们不想因为再婚而引来两个家庭日后关于财产等方面的麻烦,不想给儿女们的生活带来太大变化。”

  据相关法律人士介绍,“走婚”让老人突破了很多影响他们再婚的各方面困扰,但这种关系无法受到法律保护,老人还需慎重。

  再婚先上法律课

  “婚姻法和民法相关条款我都仔细看过,现在做什么都要讲法律嘛。”前来征婚的72岁于老先生告诉记者。补习法律课,用法律为自己的晚年幸福生活保驾护航,老年人增强的维权意识在再婚上也充分体现出来。

  “像一些‘见利忘义’的子女,在财产、房产等方面‘忽悠’老人,我们学些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其实也是为了以后省去麻烦,让家庭安宁。”于老先生的“先见之明”为其他老人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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