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社会新闻 | 法律法规 | 案例精选 | 专家视点 | 心理咨询 | 婚恋家庭 | 青少年成长 | 反家庭暴力 | 便民信息 | 服务中心 | 网站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婚姻网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频道栏目导航
社会新闻
本站热点
频道专题
 没有任何专题栏目
2006:婚姻观察
作者:编辑 文章来源:深圳婚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0 22:25:38         ★★★

新华网:英国圣诞后离婚者激增

    新华网伦敦1月9日电 据此间媒体报道,日前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由于节日期间不得不更多地待在一起,很多夫妻节后决定离婚。英国的离婚律师本周受理的离婚申请急剧增加。

    这项对100名高级离婚律师的调查表明,他们都认为本周是今年最忙的一个星期。

    曼切斯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詹姆斯·斯图尔特说:“额外多的时间待在一起,会使本就存在问题的夫妻关系走到尽头。我们估计本周是我们最忙的一周。”

    根据这项最新研究,英国五分之一的婚姻濒临破裂。

    导致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出轨,申请离婚的人中27%把对方出现婚外恋列为离婚理由。另外,22%的夫妇是由于不再相爱而离婚。34%的夫妇称有家庭暴力,29%的夫妇说他们只是厌倦了相互之间的关系。其它主要问题还包括缺乏性生活和经济矛盾。

    一个家庭关系顾问公司的精神治疗医师葆拉·霍尔说:“除家庭暴力外,这份报告中列举的原因是大部分危险婚姻普遍存在的问题。”同时,研究报告指出,决定离婚的夫妻婚龄平均只有7年零3个月,这再次肯定了所谓“七年之痒”的说法。


2007年新动向:
新浪网:"QQ法庭”审结跨国离婚案
    借助QQ平台,以视频开庭审案,并非发生在网络上的虚拟情景。近日,一起跨国离婚案在福建省沙县法院通过网络视频手段审结,这已是该院第5次网络开庭。在很多人眼里,QQ只是一种寻常的聊天工具,但在33岁的“QQ法庭之父”俞隆彬看来,则是节约诉讼成本,为百姓提供便利的不错的手段。

现场
QQ视频中原告身在异国也可参加庭审

    “请原告再次确认一下,你目前使用的QQ号码是否是6046XXXX?网名是否是小李飞刀?”俞隆彬清了清嗓子,对着电脑屏幕中的李新(化名)说。此刻,后者正身处夜幕降临的秘鲁首都利马。2007年1月4日上午,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二号综合法庭里,一场不寻常的审判正在进行。法官、被告、原告代理律师全都头戴耳机,面前摆放着笔记本电脑,而原告也没有“缺席”,电脑屏幕里,他正凝神倾听法官的提问,适时作答。没有控辩双方的争执,没有剑拔弩张的氛围,只有书记员的钢笔在记录本上沙沙地留下痕迹。

    这是一起婚姻纠纷,也是QQ法庭开办以来首次审理跨国案件。原告李新与被告陈秀(化名)结婚五年并生有一子,李新于2004年12月出国经营沙县小吃,双方分居至今。

    去年底,沙县法院高桥法庭收到李新从秘鲁寄来的诉讼材料。法官当即审查予以立案,并通知被告,确定通过网络开庭。

    为了这次“跨国庭审”,沙县法院高桥法庭庭长、主审法官俞隆彬和同事们一直忙碌到凌晨:安装电脑,配置视频参数,调试语音系统,确定摄像头的角度,并与身处海外的原告提前进行一次“预演”测试。
 
    案件以当事人双方自愿调解离婚的方式结案。在确认双方对调解内容无异议后,俞隆彬通过QQ视频确认李新在秘鲁的传真号码,将调解书传真给对方签字。15分钟后,对方传回按过手印并签字的调解书。之后,原告代理律师、被告陈秀签收调解书。此时,俞隆彬给了李新和陈秀最后一次陈述的机会。刚刚离婚的二人,在QQ上互道祝福。

起源
异地诉讼常现原被告难碰一次面

    这并非网络庭审的初次试水。俞隆彬的独特探索,源于去年的一起离婚诉讼。2006年2月,高桥法庭辖区内的邓丽(化名)起诉,要与在广东做小吃生意的丈夫黄明(化名)离婚,而法庭通过公告送达,一直未联系到黄明,案件一拖再拖。直到开庭前一天,黄明才联系俞隆彬,并强烈要求孩子的抚养权。然而最大的难题是,无论怎样日夜兼程,黄明也赶不上翌日的开庭了。

    黄明迟迟不愿挂电话,于是俞隆彬建议在网上聊。已有三年“网龄”的俞隆彬,平时经常使用QQ软件与友人交流。这天在与黄明进行网上视频对话时,俞隆彬冒出一个念头:既然能跟他在网上面对面聊天,那为什么不能让他通过视频参加庭审呢?这个大胆的想法得到了沙县法院及三明市中院的认可。去年4月24日,俞隆彬通过QQ视频调解了邓、黄二人的离婚诉讼,网络庭审的“处子秀”圆满落幕。

    俞隆彬对晨报记者透露,在高桥法庭辖区人口7万余人中,常年在外经营沙县小吃的人占29%之多。

    异地诉讼时有发生,往返打官司成为外出人员最头疼的问题。如果上述案件以公告方式审理,结案至少要半年以上,而通过网络开庭审理,半个月内就可结案。

    当月底,俞隆彬在网上正式注册QQ账户“高桥法庭”,专门用于网络审判,国内首家“QQ法庭”诞生。虽然没有前人的经验可借鉴,尽管没有配备专门的电脑软硬件人员,但凭着笔记本电脑、摄像头等设备和平日积累下来的网络知识,俞隆彬还是一路摸着石头趟过了河。

    当上“网络法官”以来,俞隆彬时常在网上与法律专家和各地同行交流有关网络庭审的创意和想法,有一次跟一位上海法官聊得特别投机,两人“碰撞”出了更清晰的概念:尽可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让当事人少走点路”,“假如各地都联网了,外地的当事人只需就近到当地法院通过视频参加庭审,当地法官起到法庭监督的作用,就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精力和财力的消耗。既方便了当事人,又可以避免当事人之间的正面冲突。”

上一页  [1] [2] [3] 

新闻录入:编辑    责任编辑:编辑 
  • 上一条新闻:

  • 下一条新闻: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站内新闻搜索 高级搜索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美作家吁全体女性行动起来“救救男人”
    老板娘原是“二奶” 厨师出庭为“元配”作证
    男子在离婚期间退房 妨碍离婚官司被罚8000元…
    从重“婚”到重“恋”
    老人再婚观悄然改变
    心理咨询与治疗策略、技能与应用课程——弗洛伊德…
    婚姻是战争还是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