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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离婚证一月三次“闪婚”         ★★★
持离婚证一月三次“闪婚”
作者:编辑 文章来源:深圳婚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7 15:15:05


    一外地离异妇女以假结婚为手段进行诈骗,在短短1个月内先后3次结婚,骗取钱财。日前,警方根据线索已将该女子抓获归案,并以涉嫌诈骗将其刑事拘留。

  今年9月12日,蓟县刑侦支队六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有一名中年妇女以假结婚为手段诈骗光棍汉的钱财。民警接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很快在白涧镇庄果峪村李某某家将涉案妇女抓获。据了解,妇女马某某是内蒙古通辽市人,今年46岁。马某某离婚后到河北省香河县一信息部刊登了征婚信息,但历经婚变的她并非真心寻找终身伴侣,而是想在农村光棍汉身上发笔财。

  8月下旬,马某某来到蓟县,经人介绍与别山镇三间房村71岁的朱老汉见面。马某某与朱老汉一见面就声称两人十分“投缘”,信誓旦旦地说自己真心愿意与朱老汉过日子,并出示了自己的离婚证。当晚,马某某便留下来与朱老汉住在了一起,随后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生活。期间,朱老汉先后为马某某花费4000余元买来了金首饰等物品。马某某见朱老汉出手大方,便以其原籍哥哥有病需用钱为由,让朱老汉拿1万元给她。此时,心有疑虑的朱老汉提出要钱可以,但必须先办理结婚证。9月5日,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朱老汉立即从银行取出1万元现金交与马某某。然而,其后,马某某便以其哥有病需回家探望为由,携款消失。不久,马某某又经人介绍出现在了邦均镇东河套村一名鳏居人员面前,故伎重施,闪电般地和其结婚同住。几天后,马某某便骗得1100余元,后又找借口逃走。案发前,马某某又经人介绍与白涧镇庄果峪村的李某某见面,当晚同吃同住在一起,李某某给了马某某600元。正当马某某准备编造理由向李某某讨要2000元,并准备逃走时,民警将其抓获,终结了马某某的“发财梦”。
 
来源: 北方网-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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