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0日,刘晓萍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熊美清借款30000元,一直未归还。同年8月18日刘晓萍与其丈夫丁远胜在丰城市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归其儿子所有、债权债务各自承担。熊美清得知该情况后,向刘晓萍追讨借款未果,遂将刘晓萍及其前夫丁远胜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