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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离婚"弄假成真,人财两失         ★★★
"假离婚"弄假成真,人财两失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与法同行---深圳婚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 21:45:32
    
        在离婚协议书上,妻子亲手签字,表明自愿放弃分割百万家产,财产全部给前夫。可半年后,妻子拿着另一份协议书将前夫告上法院称:自己当时遭前夫诓骗签字,现在要求重分百万家产。昨天,记者从九龙坡区法院获悉,这位女子的请求已被判驳回。

  妻子“大度”不要财产

  今年4月,杨某夫妇来到九龙坡区民政局要求办理离婚手续,并出示了事先写好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称,妻子自愿放弃3套房屋、一块宅用地等价值近百万元的财产。男方一次性支付妻子5万元财产折价款。夫妻共有的一笔拆迁安置补偿费,由男女方及双方养女平均分割。杨某夫妇在民政局签订了离婚协议和财产分割协议后,平静地办理了离婚手续。

  可到了近日,女方周某突然向九龙坡区法院提交诉状,并出示了离婚前与前夫杨某签订的另一份协议,该协议明确写明:二人在办理离婚手续后,仍然承担婚姻责任、权利和义务。

  想重分财产被判驳回

  据此,周某要求法院确认二人离婚系“假离婚”,离婚协议书是在对方的欺骗下签订的,故双方原所签的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不是真实意思表示,要求法院判令重新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

  九龙坡区法院一审认为,原被告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离婚时女方自愿表示放弃财产分割权,并在民政部门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该协议合法有效。女方自称受了欺诈,但并没有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因此不予支持。

  法院最后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百万家产依协议仍然归男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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