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社会新闻 | 法律法规 | 案例精选 | 专家视点 | 心理咨询 | 婚恋家庭 | 青少年成长 | 反家庭暴力 | 便民信息 | 服务中心 | 网站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婚姻网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频道栏目导航
社会新闻
本站热点
频道专题
 没有任何专题栏目
加批准同性婚姻 成为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21 22:58:13         


        本报综合报道19日,加拿大参议院以47票对21票通过自由党提出的一项议案,允许该国的同性恋者申请结婚。自此,加拿大成为世界上第四个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

        尽管此前加拿大已有部分省份允许同性恋结婚,但此次通过的法案,却允许加拿大所有同性恋者,可以像正常男女一样申请结婚。在世界其他国家中,目前只有比利时、荷兰及西班牙在全国范围内允许同性恋结婚。

        这项法案是由加拿大总理保罗·马丁所在的自由党起草的,而在参议院中,自由党占据着多数席位,因此议案得以顺利通过。即便如此,该法案在自由党内部也引起了争议。由于对通过法案不满,属于自由党的经济部长约·柯穆兹宣布辞职。自由党议员奥拜仁也辞去党内职务,高穆斯辞去他的内阁职务。而党外的反对声更大。保守党领袖夏巴曾经表示,如果其有朝一日当选总理,将再次展开对同性婚姻问题的辩论。

        加拿大宗教领袖对这项法案表示忧虑,一名神职人员称,如果同性恋者在教堂举行婚礼,神职人员将不得不前往主持仪式。根据加拿大现行法律,神职人员无法提出拒绝,否则就可能被告上法庭。加拿大的罗马天主教堂也极力反对同性恋结婚合法化,同时提出反对的还有伊斯兰教及锡克教等宗教机构。不过新法例规定,新婚姻定义在像法院及市政厅等公共场所具备约束力,各种宗教及个人仍可自己界定自己认为适当的婚姻定义。

        据政府统计,加拿大目前共有约3.4万名同性恋者。2003年,加拿大安大略省及英属哥伦比亚宣布允许同性恋者结婚,导致每年约有数百名外国同性恋者前往加拿大申请结婚。
新闻录入:qiao    责任编辑:qiao 
  • 上一条新闻:

  • 下一条新闻: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站内新闻搜索 高级搜索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拉美出现首例同性恋婚姻
    易广联跨国婚介诈骗案--“幸福密码”背后的陷阱
    打工仔感动房东 78岁老人要送房子给他…
    求子心切 女子为丈夫纳妾 卖掉妾生女…
    十年前与好友妻偷情 今遭好友撞死…
    “冬眠离婚”律师法官众说纷云
    离婚前后成为家庭暴力高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