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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马娜萍离婚问题的批复
作者:最高院 文章来源:最高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4 18:27:3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马娜萍离婚问题的批复
1965年1月31日,最高法院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马娜萍与合应廷离婚一案,你院于一九六五年一月十六日(65)法民字第022号的请示报告已收悉。经研究认为:合应廷于一九四九年外出到泰国经商,至一九五九年即与女方断绝了通讯关系,如再经多方查找又无音讯,马娜萍申请离婚,可以由中级法院作一审缺席判决离婚,判决书交男方的亲属代收或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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