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儿子身患脑瘫,一对夫妻欲离婚时都不想抚养自己的亲生骨肉。丰城市法院日前对这起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案件,作出了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李某与夏某于2003年7月结婚,2004年10月生下一脑瘫患儿,为了给小孩治病,他们家庭债台高筑,经济十分困难。加上夫妻双方性格不合,常为家务琐事吵闹不休,矛盾不断升级,夏某遂诉至法院,请求与丈夫李某离婚。庭审中,被告李某同意离婚,但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与原告夏某互相推诿,双方都不愿意抚养患脑瘫疾病的儿子。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婚姻法有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但该案中原、被告只同意离婚,却不愿意对亲生儿子承担抚养义务,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有害于社会风尚,为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法院遂判决驳回夏某的离婚诉请,不准予其与李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