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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涨 扶养费也要涨
作者:编辑 文章来源:深圳婚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2 10:58:30         ★★★

    六旬老夫妻分居12年了,妻子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其增加扶养费,理由是物价涨了,丈夫工资也涨了,扶养费也应该跟着涨。
    现年63岁的吴光秀是一名地道的农村妇女,同龄的丈夫雷昌伟是一名退休干部,家住湖北省竹山县深河乡两道村。双方于196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3子1女,除长子已故外,其他均已长大成人。
    1995年始,这对老夫妻常因家务琐事争吵打闹。同年10月,两人分居至今。
    两人分居后,1998年5月,吴光秀因索要扶养费将老伴雷昌伟告上法庭,后法院判令由雷昌伟每月给付其扶养费100元,雷昌伟也按此判决履行至今。
   今年3月,吴光秀认为,由于物价上涨、加之雷昌伟的退休费已上调到每月1191元。因此,她应得的扶养费也要“上调”,每月不得少于480元。
   【法院审理】
    竹山县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吴光秀于1998年因扶养费纠纷虽经法院判决,但随着物价上涨、雷昌伟的退休费逐年上调等因素,吴光秀要求变更扶养费数额的请求,应酌情予以考虑。
    昨日,竹山县法院依法判决,一审判令男方按月增加扶养费200元,每月给付吴光秀扶养费人民币300元。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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