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视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如果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拒绝或为作为履行协助义务,另一方有权起诉要求法院以判决的形式维护其探视权利。
实践中经常发生离异双方因抚养费的给付纠纷或离异后一方对另一方的报复或不平的心理等等原因,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用种种借口或手段,拒绝另一方对子女的正当探视要求,探视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不因其他纠纷而随意取消。
注:对于探视权案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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