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规的相关规定,赡养纠纷可分为以下几种:
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2、养子女对养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养父母要求养子女给付赡养费;
3、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继父母要求继子女给付赡养费;
4、非婚生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要求非婚生子女给付赡养费;
5、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且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给付赡养费;
6、由兄姊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丧失劳动能力,孤老无依的兄、姊,应予赡养。
注:对于追索赡养费的案件,如符合法定条件,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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