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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赡养纠纷案服务简介
作者:Janny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23 23:29:41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的相关规定,赡养纠纷可分为以下几种:

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2、养子女对养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养父母要求养子女给付赡养费;

3、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继父母要求继子女给付赡养费;

4、非婚生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要求非婚生子女给付赡养费;

5、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且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给付赡养费;

6、由兄姊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丧失劳动能力,孤老无依的兄、姊,应予赡养。

 

注:对于追索赡养费的案件,如符合法定条件,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深圳婚姻网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爱地大厦西座8D  广东中意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25342818  

深圳婚姻网站长电话13724332617  陈元珍律师 

深圳婚姻网站长邮箱chenyuanzhen@acl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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