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不成的原因主要有:
一、一方确实深爱另一方,不愿离婚,或出于对孩子成长考虑,不愿因离婚给孩子造成负面影响。
二、一方在财产分割上不肯让步,提出使另一方无法接受的条件,使谈判陷入僵局,而分歧通常是一方要求过高,不切实际。特别是目前深圳的离婚近50%是因为婚外情,另一方通常据此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或根据自己主观判断,认为对方有财产隐匿行为,估计对方财产过高,纠纷由此而生。
三、双方都想要子女的抚养权,或双方都不想要子女的抚养,或者对子女抚养费用达不成协议。
律师此时介入,可使对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毕竟,通过法院分手都不是自己的初衷。律师的介入一方面可以反映出聘请律师一方当事人有非离不可的决心,另一方面又可以使对方当事人充分认识到客观实际,对自己的要求再进行一个客观的反思。同时,律师可以在其中积极斡旋,争取双方能平心静气理智的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如果双方之间还有感情,律师介入也有利于调解双方的纷争,如一方请律师出面调解,也显示出一方希望继续共同生活的诚意,对方当事人也会认真的面对、思考自己的要求,从而能做出更为慎重的选择。
深圳婚姻网提倡在接受一方当事人委托后,再与对方当事人联系面谈事宜,调查清楚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何处,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过分要求,可以从法律角度给另一方当事人耐心说明。即使对方当事人不完全相信,也能使其减少幻想,面对现实,缩小双方的差距。如果有合适机会,律师从中努力,诉前主持协议成功完全可能。
从目前婚姻律师代理的案件整体分析,律师诉前主持调解协议的成功率为20%左右,也就是说,十个案件在立案前通过律师调解协议离婚的占有两成。这个份额虽然不高,也确实是相当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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